关于开展重庆师范大学 2024-2025学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重庆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重师发〔2020〕131号)《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重师发〔2021〕1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2025学年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报名资格
(一)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的大一年级本科学生。
(二)大一年级第一学期表现良好,未受过处分。若在报名后至转入新专业前受到学校处分的,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三)高考入学后通过我校校医院体检,身体无异常,申请转专业前未出现重大疾病,身体条件适合就读转入专业。
(四)参加第一学期所选全部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含通识选修课)的首次考试且成绩合格,所选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
(五)本人自愿申请。
二、转专业考核形式及要求
(一)转专业考试由教务处统筹安排,具体执行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制定考试工作方案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实施考核。
(二)转专业考核应严格按照学校考试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实施。考核形式不限,笔试、面试皆可。考核试题、评分原则、评分结果和排名等环节必须形成书面资料,由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并存档备查。
三、转专业相关要求
(一)转专业按照《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修订)》(重师发〔2021〕122号)(附件1)的规定执行。
(二)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限转一次,只能填报一个志愿,且必须参加报考专业所在学院组织的转专业考核。
(三)转专业须在相同招生大类专业间进行。相同招生大类是指按所在生源地招生考试类别而确定的普通文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
(四)国家政策文件明确规定的,或录取前有明确约定的,或其他定向、委托培养,以及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五)学生在填报转专业志愿时,不分文理、不分选考科目。
(六)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不能转入转出。
(七)生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能转出。
(八)高职对口类不能转入转出。
四、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方案申报
各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制订转专业工作方案,并填报《重庆师范大学转专业录取计划、考核标准及考核安排》(附件2),并于2024年12月18日17:00前报送教学运行科1106办公室(纸质盖章的和电子的各一份)。
工作方案应包括:学院转专业考核领导小组构成;各专业(专业大类)拟转入学生指标,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学院2024级本科生总人数的15%;考核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注意事项以及录取标准等;学院转专业工作程序以及时间安排。
(二)学校审核
教务处审核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汇总各学院转专业录取计划、考核标准及录取条件,报学校审核。
(三)汇总公布
在教务处官网(http://jwc.cqnu.edu.cn/)上发布学校审核通过的各专业录取计划。
(四)学生申请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填写
《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申请表(2022版)》(附件3),可在全校公布的转专业拟接收计划中选择填报一个志愿。各学院汇总本院转专业学生信息并填写《重庆师范大学转专业学生报名汇总表》(未审核版)(附件4)(纸质盖章的和电子的各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学院组织考核、公示成绩
各学院开展转入学生考核(考核时间:2025年1月15-16日),
考核结束后,各学院对考核成绩进行汇总、排名并在学院内公示3天,公示内容应包括公示时间、学生考核结果排序、意见反馈方式。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重庆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转专业考核结
果报送表》(附件6)(纸质盖章的和电子的各一份)于2024-2025
年第2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报送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六)学院审核资格
各学院根据转专业报名条件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将审核过的《重庆师范大学转专业学生报名汇总表》(审核版)(附件5)(纸质盖章的和电子的各一份)和《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统一提交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重庆师范大学转专业学生报名汇总表》(审核版)的学生名单顺序及填报志愿务必与《重庆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转专业学生报名汇总表》(未审核版)保持一致,审核版中不允许增加新申请的学生。同时,《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按照《汇总表》(审核版)顺序编号排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学校录取及公示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上报的考生资格审核结果和成绩及排名择优预录,任意科目缺考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对预录名单在全校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下发转专业学生名单并报市教委审核备案。时间待定。
五、学籍异动和管理
(一)由教务处统一进行学籍异动注册,按照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考试管理、毕业授位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转专业学生的毕业、授位要求及待遇与转入的年级及专业学生相同。
(三)凡未达到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并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四)已正式录取的转专业学生按规定到新专业报到并进行学习,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学籍异动手续的,取消转专业资格。已办理转专业学籍异动手续的,原则上不可再转回原专业。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65910194 邮箱:584185300@qq.com
附件: 1.《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修订)》(重师发〔2021〕122号)
2.重庆师范大学转专业录取计划、考核标准及安排
3.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申请表(2022版)
4.重庆师范大学转专业学生报名汇总表(未审核版)
5.重庆师范大学转专业学生报名汇总表(审核版)
6.重庆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转专业考核结果报送表
教务处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