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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16日 16:27;  编辑:唐春;  点击数: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4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的通知》(〔2024〕—107)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实验室提升学生科学精神、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阵地作用,深入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发挥数字赋能作用,推动实验教学改革,为建设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求的新型实验教学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主题

拟围绕以下主题立项,研究期6个月。

(一)实验教学体系研究。针对实验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改革创新研究。

(二)实验教学数字化研究。针对数字化实验教学资源的开发建设、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价机制及智慧实验室的建设思路、保障体系、发展规划等研究。

(三)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国际比较研究。针对国际知名高校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的先进理念、前沿做法、典型经验等研究。

三、申报遴选程序

1.每个单位限申报一个项目;

2.各单位组织人员填写《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书》)和《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以下简称《汇总表》),并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初步拟定推荐申报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推荐至市教委。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项目的组织申报、材料报送等相关工作,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要组织专门力量对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预期目标能否实现等进行把关,保证内容真实,无知识产权纠纷。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

2.本次评审采取线上评审方式,请各学院于2024年2月26日(周一)17:00点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重庆师范大学评审系统:https://trpms.cqnu.edu.cn/trpms/,(逾期将不再受理。)详细操作方式见附件5。同时将《申报书》和《汇总表》(1份,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实践科(综合楼239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03354464@qq.com

联系人:冉智勇 联系电话:18325203306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的通知

2.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的通知

3.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申报书

4.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5.评审系统操作说明

                                                     教务处

                                                  2024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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