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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人才引进/博士启动基金项目办理流程(2024年10月修订)

2024年11月01日 09:51  点击:[]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重庆师范大学(博士启动基金/人才引进专项)项目申请书》A4双面 和《重庆师范大学校级基金项目立项协议书》(A3双面),打印一式3份,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

注意:1.由于该项目是办理即立项,因此研究计划开始的时间请填写当月;2.除常规盖章处,另申请书封面需要盖章;3.立项协议书请A3双面打印;4.请注意项目经费预算的货币单位。

二、申请人持上述纸质申请材料到科研处(综合办公楼211)办理立项手续,科研处对纸质材料进行审核登记盖章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65910078

三、纸质材料完成审核盖章后,由科研处留存一份备案,申请人自留一份,另一份由申请人交人事处(综合办公楼206)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5363480。

四、立项后请将项目信息录入科研系统,操作流程可参考科研处网站“科研项目经费办理流程”网址如下:https://kyc.cqnu.edu.cn/info/1060/4704.htm附件处请上传盖章的项目申报书和立项协议书(PDF版),科研处在科研系统对项目进行审核立项

科研系统立项后,申请人在科研系统提交经费预算,科研处审核后生成财务账号。人事处将人才引进/博士启动基金项目的科研经费转入该项目财务账号。

 

 

1.重庆师范大学(博士启动基金/人才引进专项)项目申请书

2.重庆师范大学校级基金项目立项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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