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提升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重庆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校级申报及市级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年度教改申报项目分11个类型,分别为:1.“大思政”教育、2.基础学科人才培养、3.新工科、4.新农科、5.新文科、6.创新创业教育、7.教材编写使用、8.教学质量评价改革、9.其他、10.教育教学数字化转型、11.“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
本年度学校另设置“数智化教师教育特色发展”专项教改项目,由教师教育学院另行组织,该专项项目纳入学校教改项目范畴,和本通知年度项目不可同时申报,该专项项目一并参与市级教改推荐。
二、项目周期
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其中“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研究时限为1年)。
三、申报要求
1.项目主持人须为在职教师、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申请校级项目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市级项目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重大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上职称,重点支持知名专家和教学名师牵头开展重大项目研究。
2.项目主持人及主要研究人员应具备较强教学能力、较高学术造诣、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学风端正,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结项。推荐市级项目的主持人应承担过校级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3.项目主持人仅可申报1个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参研市级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历年未结项或立项后被撤项未满3年(自撤项发文之日起计算)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本项目。
4.已获得国家级、省(市)级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立项或国家级相关学(协)会立项的项目不得申报本项目﹔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不得申报本项目。
5.“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教改须聚焦师范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主研成员(前三)必须由我校和长江师范学院教师共同组成,针对师范教育中人才培养、课程建设、教学管理、教师发展、教学热点难点、共性需求等方面开展申报工作,重点突出项目的协同建设与发展思路、举措,双方应针对项目建设开展联合教研等活动。
6.因市教委教改通知尚未下发,若本年度市级申报要求与本文件要求冲突,则按照市级文件要求择优推荐。
四、申报遴选程序
1.申报初评。各单位在组织本次申报工作时,应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组织专家评审并排序,排序结果需在单位内部公示。
2.遴选立项。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和立项评审。学校择优遴选一批项目予以推荐市级申报和校级立项。
3.其他说明。根据《重庆市进一步促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十条激励措施(试行)》(渝教高发〔2021〕12号)和《重庆师范大学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办法》(重师发〔2022〕65号)文件精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项目,按照文件规定予以推荐和认定为教改项目。学校将统一处理,无需教师个人申报。
五、材料提交
1.各单位应于2025年3月23日晚24:00前组织申报教师将《重庆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签章扫描件以及《项目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电子档上传至“教学建设项目管理系统”:https://trpms.cqnu.edu.cn/trpms,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各申报项目由各单位在系统审核提交,系统教师及二级管理员操作说明见附件4和附件5。
同时请各单位将推荐的教改项目,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后填写《汇总表》(附件1)电子档发至邮箱:csjwcjyk@163.com,并将加盖公章的《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档报送至综合楼 230 室,纸质电子务必一致。不接受教师个人报送,逾期未收到申报材料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2.学校评审公示市级拟推荐名单后,请各单位组织相关教师根据评审意见完善申报材料,按要求完成材料报送,具体提交事宜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1.年度教改项目,教研科,联系人:林老师、夏老师,联系电话:65362778。
2.“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项目,实践科,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65362230。
附件:1.2025年度重庆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2.重庆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3.《项目设计论证》活页
4.重庆师范大学教学建设项目管理系统-使用手册(教师)
5.重庆师范大学教学建设项目管理系统-使用手册(二级管理员)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