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微专业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跨学科深度交叉融合,充分发挥学校专业特色与优势,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和复合型人才培养需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2025年微专业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设要求
微专业设置不局限于现有本科专业目录,微专业名称可结合社会需求确定,但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托学校学科优势与专业特色,鼓励学科交叉,能够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目标清晰,专业特色鲜明,具有明确的专业建设思路与时间安排。
(二)微专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教学管理经验丰富。团队教师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队伍稳定、结构合理、协作紧密,能积极参与微课程建设与管理,主动开展教学改革与模式创新,能够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三)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俱全。每个微专业开设5—8门课程,总学分控制在15学分左右,每门课程原则上为1—3学分。所开设的课程中至少有一门课程为线上课程、实践类课程或产教融合课程。
(四)开设微专业的教学单位从政策、人员、经费、场地等方面提供支持,具有较完善的管理团队和制度。
二、评选程序
微专业建设实行项目制,各教学单位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各教学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组织专家论证后,填报《重庆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学校将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学督导专家等组成专家组评审后确定立项名单。
三、经费支持
学校给予微专业专项建设经费支持,并按照《重庆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规定为微专业有序运行提供经费保障。
四、材料报送
有意申报的单位请于5月6日前将签章后的《重庆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纸质档一式八份提交至教务处综合楼230室。
联系人:夏老师、林老师;联系电话:65362778。
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
2.重庆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2025年4月15日